各单位、部门,教学点:
为了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促进金年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为社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结合金年会成人教育实际,继续教育学院修订了《金年会jinnianhuicom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现面向全校和各教学点征求意见。请各单位(部门)、教学点或个人于3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的电子文档发至:GHDJWB@126.com。
联系人:佟老师,电话:2339281。
附件:金年会jinnianhuicom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征求意见稿)
金年会jinnianhuicom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