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金年会已婚育龄妇女第一次查环查孕B超检查即将进行。为了有效利用时间,本次检查与年度教职工体检同步进行,请应检对象体检时务必带齐相关证件前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49周岁以内已婚育龄在编女职工(已结扎、子宫切除、绝经、离异、持有第二胎生育指标证等人员不列入检查对象)。非编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或者参加学校检查,或者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详见《关于2014年度教职工体检的通知》附件2。
四、检查要求:在校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外出进修人员,可到当地所辖计生部门处检查,检查结果须于2014年6月20日前寄回所在二级部门,各二级部门再于6月28日前统一送校计生办。
按照规定,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率须与本单位计生年度考核工作挂钩。各单位(部门)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每一位应检对象按时参加,确保查环查孕率达100%。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