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于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同时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工作。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2025年度计划资助22人以内。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四)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5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50人以内。
二、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动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在职科研人员认真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按照申报要求、时间做好申报工作。
项目名称 |
申报时间 |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
3月10日-5月9日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
3月10日-5月9日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3月20日-5月31日 |
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
3月10日-9月30日 |
2、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位申报人员务必本着对所提交信息诚实、负责的态度,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3、认真填写《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单位意见表 》
4、申报者如入选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学校将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资助。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项目岗位目录
附件3: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项目岗位目录
附件4:《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单位意见表 》
金年会jinnianhuicom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27日
(联系人:石 元,联系方式:0759-236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