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8〕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教财〔2021〕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对2017年3月28日正式施行的《金年会jinnianhuicom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
各单位(部门)、教职工可将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gdouzck@126.com。单位(部门)意见可加盖公章并扫描后发送。联系电话:0759-238309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金年会jinnianhuicom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金年会jinnianhuicom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