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使用一次,各位老师可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自行判断是否将奖酬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一旦选定,不得修改。
2、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奖酬金的税收筹划,确定好奖酬金的发放金额,由学院/部门酬金报送人汇总并核对准确,按奖酬金发放表(表一)、综合所得发放表(表二),统一报送财务处。
3、若老师有其他学院/部门取得的奖酬金,请将金额填入综合所得发放表(表二),不要放入奖酬金发放表(表一)。
4、请关注:“亿企薪税宝”公众号,公众号首页左下方有个“年终奖筹划”,这个计算神器可以计算年终奖应交税费,可以提出发放建议。如下图: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从2019年起合并计税。
解释:
其中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1、全年一次性奖金指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的奖酬金数额。
2、全年工资薪金可采用2018年全年工资薪金(包含应发工资+节日慰问金+计生奖+个人其他收入),或者采用2019年1-6月的工资薪金*2。
3、当月工资薪金为全年工资薪金/12。
4、当月三险一金为(养老险、医疗保、失业险、公积金)。
5、当月专项附加扣除为已申报成功的个人的6大专项附加扣除。
例:年终奖筹划结果清单.xls
联系人:陈诗岚
联系电话:2396036
财务处
2019年7月8日